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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9/4/22

打卡中觀察:新女性聯合會勞權事件

2019年三月,台北市發生了一件勞工事件,非營利團體「新女性聯合會」在三月十八日,認定八名員工對機構造成重大侮辱,自稱依照《勞基法》12條規定的「如有重大侮辱,可以不用預告解雇勞工」終止勞動契約。——簡單來說,就是要員工立刻打包走人,連手邊負責的個案都不用顧了。